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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GB 51309-2018问答|规范组答疑(九)


问题1:常亮(持续型)应急照明灯具和非常亮(非持续型)应急照明灯具的供电回路要分开吗?如果灯具有地址,是否可以共回路供电?

    解答:持续型灯具和非持续型灯具可以共用同一配电回路和通信回路(集中控制型系统)。

 

问题2:集中电源设置场所有什么要求?对火灾探测、通风、自动灭火系统等配套设置有什么建议?

    解答:《技术标准》3. 3. 8条第2款已经明确规定了集中电源设置场所的相关要求。设置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是否设置火灾探测和自动灭火系统需要根据GB 50016 - 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该建、构筑物的相关要求确定。

 

问题3:如果楼梯间只有一个回路,此回路能否设置单独专用回路,还是必须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解答:《技术标准》对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等不同结构形式楼梯间内设置灯具的配电回路及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设置要求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采用自带电源型灯具时,防烟楼梯间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封闭楼梯间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敞开楼梯间可与就近的楼层共用同一应急照明配电箱。

 

问题4:厂区消防水池泵房需设集中控制型系统吗?

    解答:消防控制室管理范围内,均应设置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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